各区内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知名度高、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带动我区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措施的通知》(越府办〔2013〕36号,见附件1),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对照《越秀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见附件2),认定一批越秀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挥示范企业在提升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协 同发展,促进就业和创业等方面的示范作用,通过示范企业的带动,带动越秀区电子商务产业创新发展,推动流通模式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申报范围
依法在广州市越秀区登记注册、经营和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商务相关企业。
三、申报程序请各单位参照《越秀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办法》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于10月23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送至越秀区经贸局专业市场科(先烈中路83号商务中心6楼619室);届时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申报材料
1.广州市越秀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
2.广州市越秀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格式见附件4);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前两个年度审计报告;
5.经税务机关确认的近两年实际缴纳税款情况证明;
6.各种认证、荣誉、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其它相关资质材料和评审专家要求补充的其它资料。
申报材料一式5份,须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附电子文档)。
附件:1.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措施的通知》(越府办〔2013〕36号)
2. 越秀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价标准
3. 广州市越秀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请表
4. 广州市越秀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
越秀区经贸局
2013年10月14日